大視界仁愛社區第三屆第二次管理委員會例行會會議記錄

 

 

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社區圖書室

主席:高主任委員煌枝先生                      記錄:徐淑真

出席委員:高煌枝、徐志魁、李福慶、杜少陵、李得勝、高朝榜、劉文華、李國泰、李文淵、吳明鴻

列席廠商:污水系統:宏信環工-陳厚成、賀啟環工-周海龍、三馥工程-鐘嘉祺、利達環工(隆順消防)-揚治平

          潔康清潔-黃代豐、潘姿蓉、寬皓工程-陳俊良、汎得保全-簡裕益

一、主席報告:(略)

二、污水保養廠商公開招標:(略)

三、總幹事報告:(略)

四、討論事項、決議:

(一)女兒牆上加裝安全防護網,防止孩童跌落。

說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之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圍牆、樓頂平臺及防空避難室,非依法令規定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不得有變更構造、顏色、使用目的、設置廣告物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報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處以罰鍰(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該住戶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未回復原狀者,由主管機關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決議:依前述說明,本案於92年底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各區分所有權人議決。

(二)管理費可否調降:

說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為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決議:本案應於92年底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各區分所有權人議決。

(三)梯間違規案件處理辦法:

說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佔巷道妨礙出入。同條第四項:住戶違反前三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必要時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

決議:(1)為提昇社區住戶之生活品質,本屆管委會將參與台北縣社區評比活動,相關訊息請總幹事聯絡。

2)依前述說明,本案再行公告,促請各違規戶於一個月內自行將鞋櫃及腳踏車等雜物,移至室內及清除。

(四)中庭水池現階段改善辦法:

決議:3月17日將與川豐建設進行協商,本案留至3月份例行月會再議。

(五)統元警民連線系統續約否:

說明:李市長在擔任蘆洲市代會副主席時,已免費為各社區安裝主機及預付一年之機具維護費,並於92年第一次公寓大廈座談會中告知。

決議:基於因應緊急事件處理之迅速及使用者付費之精神,本案與統元保全器材公司之約期為一年,每月支出維護費$500元,共計$6,000元。

(六)監視系統(16分割器、錄放影機)備品添購評估

      決議:再尋廠商及型錄後評估。        

五、臨時動議

(一)協力廠商合約討論

決議:汎得保全-經議價後調降金額如下:駐衛警27,500*3人($82,500)、總幹事36,500*1人($36,500)

共計$119,000元。

        潔康清潔公司-因協議調降未果(含稅$56,000),發文參與公開招標並詢其他清潔公司依原服務項目競標。

        寬皓工程-經協議調降金額(含稅$10,500)。

(二)屋頂曬衣架設置不良:

        決議:曬衣架之設置為建商所附加,就目前各棟之使用率尚稱頻繁,故本案待原曬衣架損壞時再行研議評估。

(三)1F.B1.B2鐵門、硫化門更換斜口鎖:

        決議:請總幹事先行公告,籲請各棟住戶應隨手關門(勿將鎖具鎖鈕固定),另詢3家鎖具報價並公告。(施工部分由監察委員李國泰先生免費施工)

    (四)遙控器及磁卡售價過高

          決議:依本社區管理規約第38條之規定遙控器遺失補發者應繳工本費500元。另磁卡之售價,因建商原配置每戶3張,管委會因各戶需求而添購。遺失或新購時,比照遙控器酌收工本費100元。故籲請各位芳鄰妥善保管使用遙控器及磁卡。

    (五)與慈濟功德會(廣慈之家)結盟,為社區做資源回收等工作

          決議:請總幹事再與慈濟功德會聯繫,管委會及社區住戶應如何配合。

(資源回收後之所得,以管委會名義捐助各慈善團體) 

(六)污水保養廠商公開招標及污水排風機故障更新:

決議:(1)污水排風機故障更新-請各廠商重新報價。

     (2)得標廠商於3月例行會中決標。      

六、主席總決

一、     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三次例行月會開會時間,預定於92321日下午730分。

 二、歡迎各位關心社區發展之住戶列席。

七、散會

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