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視界仁愛社區第二屆第十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時間: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社區圖書室 主席:李主任委員國泰先生 記錄:徐淑真 出席委員:李國泰、李福生、李福慶、李智耀、李添彬、李柏勳、游味月、劉文華、蔡培洲、李友吉、高朝榜、吳金朝 列席人員:( 無) 一、 主席報告:(略) 二、 總幹事報告:詳如【附件一】 三、討論事項、決議: (一)管理規約條文修改、增訂、刪除檢討乙案: 決議:第十四條修改為:管理委員會由住戶推選9位(每梯一位),增設不分梯委員8位以下(總數最高為17名以下)。 第十五條增訂:區分所有權人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亦可擔任管理委員,其責任義務相同,解任時亦同。 第二十二條增訂第十一項:(1)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間發生糾紛時,由管理委員會邀集雙方當事人進行 協調。 (2)有關區分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或利害關係人間訴訟時,應以管轄本社區所在地之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管理基金每戶5000元,全文刪除。 第二十五條第五項:本大廈公共部分出租第三者使用之租金,全文刪除。 第六十八條增訂:區分所有權人如有租賃或轉租(含車位、房屋)之情事時,須向管理委員會提出停車空間使用契約 書、房屋使用切結書。 以上增訂、修改、刪除等條文,提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議決。 (二)17-19號、21-23號、35巷之對外門鎖加裝磁卡機乙案: 決議:17-19號、21-23號、35巷之對外門鎖,責交總幹事購買油壓門弓器、陽極鎖各3組。加裝磁卡機乙案取消。 四、臨時動議 (一)缺相保護裝置乙案: 決議:委請李副主委福慶先生先行查測,裝設位置為台電至發電機之電磁閥。 (二)資源回收區之垃圾處理乙案: 決議:為配合市公所資源回收車之收集時間及社區內之整潔,請住戶於每週一、週四,下午六時三十分後將回收物品放置中庭大門左側,其餘時間請總幹事將回收桶收起,勿使用並公告住戶配合。 (三)各棟一樓大門、中庭側門及地下室各棟安全鐵門關閉,使用磁卡進出乙案: 決議:責交總幹事先行公告宣導,於十一月份正式實施,請住戶自備磁卡。 (四)汽車違規停放他人車位或車道乙案: 決議:責交總幹事詢市公所拖吊隊鎖具為何處購買?針對違規車輛加強管理。 五、主席總決 1、 預定下次例行月會開會時間為91年11月29日(周五)晚間7時30分,如有變動以開會通知單通知各委員。 2、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預定開會時間為91年12月15日(周日)上午九時,地點:地下一樓停車場。將以開會通知單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 3、 歡迎本社區住戶列席參與例行月會。 六、散會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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